关于实施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2-12-29 09:31 信息来源: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量: 【字体:  

蚌房金〔2022〕18号
关于实施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通知


机关各科室、三县管理部:
  为发挥住房公积金政策保障作用,支持生育多孩职工家庭住房需求,缓解缴存职工购房经济压力,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十七部门发布《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》》(国卫人口发〔2022〕26号),现就实施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通知如下:
  一、我市多子女家庭无房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,提取限额按规定额度标准上浮20%确定。
  二、对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,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多子女家庭,夫妻双方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,在我市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基础上提高10万元;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,在我市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基础上提高20万元。 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2022年12月28日

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